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 [2014] 1号)以及《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潍医研字 [2022] 10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2021级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0、2021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
(二)推荐名额分配
本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硕士研究生35人,博士研究生1人。学院按硕士1:1.5、博士1: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参评研究生。
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另发。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执行《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潍医研字 [2022] 10号)。申请人的论文(中文论文以见刊为准;英文论文以PubMed、Web of Science等查询页面显示日期为准)、专利、成果等认定时间自入学之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止。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初评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二次评审,听取申请者的申请理由陈述,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国家奖学金拟上报人员名单。
4.结果上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和相关材料按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校长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2021级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0、2021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
(二)推荐名额分配
本学年校长奖学金推荐名额硕士研究生37人,博士研究生1人。学院按硕士1:1.5、博士1: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参评研究生。
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另发。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执行《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潍医研字 [2022] 10号)。申请人论文(中文论文以见刊为准;英文论文以PubMed、Web of Science等查询页面显示日期为准)、专利、成果等认定时间自入学之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止。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各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报名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初评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
3、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二次评审,听取申请者的申请理由陈述,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校长奖学金获奖名单。
三、学业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2021级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2020级、2021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1.博士研究生覆盖面100%,一等奖占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50%,学院按1:1的比例等额推荐。
2.硕士研究生覆盖面70%,一等奖占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40%,学院按1:1的比例等额推荐。
2022级新生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处根据招生录取数据确定奖励名单。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执行《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潍医研字 [2022] 10号)。申请人论文(中文论文以见刊为准;英文论文以PubMed、Web of Science等查询页面显示日期为准)、专利、成果等认定时间自入学之日起至2022年9月10日止。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审。各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报名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院,可按学位类别分类评选。评审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
3、学校审定。研究生处对各学院评审结果进行汇总,报学校审定。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具体见操作手册。
(一)申报流程:
1.信息登记。
(1)科技成果登记:
①包含已经发表的学术论文、已经取得的发明专利等科技成果。
②中文学术论文需要已经见刊,封面页、目录页、论文首页3张,导师在每一张上签字,按照以上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③被SCI/EI/SSCI等收录的英文学术论文需要online,上传文件为Web of Science查询页截图打印扫描件(查询页截图上要有明确的online时间、作者信息、作者单位信息,要有导师签字)。如有检索证明,需需按截图在前、检索证明在后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④发明专利和实用型专利,上传文件为获批证书PDF版。
(2)科技成果获奖登记:上传文件为获奖证书PDF版。
(3)参与科研项目登记:上传文件至少包含项目合同书的首页、团队成员页、审批机构审批盖章页,且按照以上顺序并合成一个PDF文件。
4、学术活动登记:上传文件为参加学术活动、大赛等的现场照片、会议大赛证件照片1张、大会报告论文首页、壁报交流展示现场照片等,需要合成一个PDF文件。申请人可根据学术报告、讲座、大赛等具体情况据实整理上传。
5、荣誉称号登记:上传文件为获奖证书PDF版。
6、社会实践活动登记:上传文件为参加活动的现场照片,证件照片,活动方案首页、团队成员页、组织方审批盖章页等,需要合成一个PDF文件。申请人可根据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情况据实整理上传。
7、文体活动登记:上传文件为参加活动的现场照片,证件照片,报名表,获奖证明材料等,需要合成一个PDF文件。申请人可根据活动具体情况据实整理上传。
8、学生干部任职登记:上传文件为加盖公章的任职证明或者任职公示的PDF文件。
2.登记信息审核。
学院要对申请人填报的登记信息进行逐人逐项审核,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合法、规范。
3.报名。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奖学金模块进行申报,提交学院审核。
4.学院评审。
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对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
各环节时间节点:
环节 |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信息登记 | 10月13日前 | 10月18日前 |
学院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 10月14日前 | 10月19日前 |
学院公示 | 10月26日前完成公示 | 11月8日前完成公示 |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 10月27日上午9点前 | 11月9日上午9点前 |
(二)纸质材料上报
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在系统中上报学校,系统生成《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校长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学业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学院下载打印,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校长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10月27日上午9点前报研究生处,《学业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11月7日前报研究生处。
(三)省系统填报信息
学院需要将通过评审的老生学业奖学金名单录入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http://221.214.56.34:2482/Login),提交学校审批。通过学校评审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需要在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填报信息,学院审批后提交学校审批。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往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长奖学金,不能再次申报其中任一奖项。
(二)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不能同时申报。
(三)请详细阅读附件9填表说明及材料提交说明。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8462127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