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科、各位导师及学位申请人员:
我校2026年上半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学校《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符合要求的全日制研究生登录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yjsjyglxt.sdsmu.edu.cn/UserSignin.aspx,以下简称“系统”),在学位资格申请模块进行资格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9日。通过学科、学院、学校三级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申请环节。进入后,可同时进行学位论文的提交和科研成果的提交。已获得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科研成果的研究生,可随时在系统中提交科研成果进行审查。
二、同力申硕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一)申请条件:
1.所修学位课程成绩≥70分;
2.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60分;
3.未超出学习年限(2022年及以前不超过8年,2023年以后不超过6年),以第一阶段缴费发票日期开始计算;
4.已经获得符合申请硕士学位的代表性成果:
(1)2018年报名者,成果要求按照学校《同力申硕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规定》执行;
(2)2019年、2020年、2021、2023年报名者,成果要求按照学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执行。
5. 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者,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
以上所涉及的报名时间以第一阶段缴费发票日期开始计算。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1.申请人入群。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力申硕人员(进入论文工作阶段时间满一年者,以开题日期为准),请提前扫码入微信群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登记。入群申请格式:姓名+专业+入学年月。
2.代表性成果填报及审核。符合条件的同力申硕人员登陆系统“学生信息”模块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科研成果审查”模块提交符合要求的代表性成果,注意:系统中选择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代码时,代码不一致的,2021年以前报名的选用原代码(Y),2021年及以后报名的选用新代码,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3日-3月10日。
各学科、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3月11-15日。
3.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同力申硕人员登录系统在学位资格申请模块进行学位资格申请,学科、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申请的下一环节。
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一)校内专家审核。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前,学科至少提前一周(3月16日之前)在系统中将本学科的学位论文提交给校内专家进行审核,审核专家对学位论文数据的真实性、统计学处理方法的准确性、论文写作的规范性等进行审核,并认真填写审核意见。专家审核不合格者不得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二)学术不端检测。学术不端检测包括重复率检测及AIGC检测。检测内容为学位论文电子版主体部分,应删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文献综述、致谢部分,未删去者导致的重复率提高后果自负。3月23日之前,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全部完成。检测结果将上传系统,研究生、导师、学科学院秘书可登录系统查看。
四、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匿名评阅。匿名评阅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环节。3月24日-29日,学生须登陆系统提交:①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封面、中英文摘要、致谢等部分中删除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及其他个人相关信息);②摘要txt电子版(中文摘要或中英文摘要均可,特殊符号、公式确实不能复制且不影响评阅的可以忽略)。
截止3月29日,未按要求提交匿名评阅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学位论文全部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统一送审。送审结果返回后将上传系统,研究生、导师、学科学院秘书可登录系统查看并下载专家评阅书。
五、论文评阅与答辩
各学科请于答辩前1周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安排(时间和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等信息。论文答辩时间为2026年5月6日-5月31日。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公开进行,答辩前一周张贴海报,公布答辩人、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和研究生参加。
答辩结束后,学科秘书应及时将答辩成绩和结果上传系统,并联系学院审核通过。学位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有关档案材料(见附件),所有材料A4纸打印,按顺序装入自备档案袋中(材料清单置于材料首页),档案袋注明学号(申请编号)、姓名和学科,连同电子版经导师、学科、学院审核合格并签字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开始档案整理工作。
六、学位论文印刷
学位论文内容及格式必须符合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否则不予接收。
(一)用于评阅和答辩的论文,各学科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印刷。
(二)已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6月5日前在系统中的存档论文上传模块将定稿学位论文(Word版、PDF版和摘要txt)上传系统,由导师、学科、学院逐级审核通过。存档论文将用于印刷存档和上级交存抽检环节,请学科学院严格审核。
(三)学校组织对所有定稿论文的全文(包括综述)进行二次学术不端检测。二次检测合格的论文,由学校统一印制、上报和存档;对二次检测不合格的论文,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七、上报学位论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学位论文交存、抽检工作的要求,每年需报送全部授予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上报论文将直接使用系统存档论文模块中的PDF论文、摘要txt以及题目、关键词等论文信息。
根据学校规定,将对抽检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和申请学位人员做出严肃处理。请各学院、学科、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员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八、授予学位人员信息上报
所有授予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同力申硕人员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中进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信息核对完成后,导出学位授予信息表格,手写签字确认后扫描成PDF,在左下方回传系统。未按时填报、填报不规范或填报错误而影响学位备案的后果自负。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全日制研究生、同力申硕人员请及时访问研究生处网页,并与导师、学科及时联系。各学科、学院请严格按照学校答辩工作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答辩和学位申请过程中,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和上传的材料应由申请者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因填写不规范或上传文件错误而影响送审抽检结果、学历学位信息上报的,后果自负。

全日制联系电话: 8462342 蔡老师
同等学力联系电话:8462340 李老师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6年1月30日
2026年上半年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 ||
时间 | 工作安排 | 相关人员 |
3.3-3.15 | 学位申请人在系统提交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其中,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在提交资格审查之前须先进行科研成果审查。 | 全日制研究生 |
3.9-5.20 | 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资格申请通过后,已获得符合学位授予要求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可随时在系统中提交。各学科、学院在系统中审查,研究生处组织进行复审。 | 全日制研究生、学科、学院、研究生处 |
3.16-3.23 | 校内专家审核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前,学院、学科至少提前一周(3月16日之前)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导师审核。3月23日之前,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全部完成。 | 学科、学院 |
3.24-3.29 | 1、校外匿名评阅。各学院、学科审核匿名评阅论文和材料,研究生处组织校外匿名评阅。截止3月29日,未按要求提交匿名评阅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 2、申请学位人员毕业图像采集。 | 学科、学院 |
4.20-4.30 | 校外匿名评阅结果反馈。研究生处通过系统向各学院反馈校外匿名评阅结果,通过的学生认真按照评阅意见修改论文。 | 学科、学院 |
5.6-5.31 | 论文答辩。学科于答辩前1周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安排。答辩完成后,学科秘书及时在系统录入答辩成绩和结果,学院秘书进行审核。 | 学科、学院 |
6.1-6.5 | 论文印刷和抽检存档。答辩结束后,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定稿后在系统中的存档论文模块上传学位论文(Word版、PDF版论文,摘要txt)。由导师、学科、学院逐级审核通过。研究生处组织论文统一印刷以及上报抽检存档。 | 学科、学院 |
6.8-6.15 | 档案整理。填写答辩表格等档案材料,经导师、学科、学院审核合格并签字盖章后于6月15日之前报送研究生处,开始档案整理工作。(注:档案整理工作时间较长,请学科尽早准备) | 全日制研究生 |
6.20-6.31 | 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学位授予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对学位授予信息进行核对,完成学位信息上报工作。 | 全日制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