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教学)医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山二医教字〔2026〕37号),决定开展新一轮研究生导师遴选和202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
(一)遴选人员范围
学校研究生导师每三年遴选一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2026年及之前聘任的研究生导师均需参加本次导师遴选工作,未参加遴选或未通过聘任者,不再具备学校导师资格。
(二)学科专业范围
申请学科专业应是我校现有学位授予学科专业。申请人申报学科专业须与本人正在从事的专业一致或相近,科研课题、学术论文等代表性成果应与申报学科专业密切相关。
(三)遴选条件
按照《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山二医教字〔2026〕37号)等有关标准要求执行(附件1)。
(四)遴选材料提交
1.本次申请材料须通过我校“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10月23日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请根据本人身份选择对应的登录方式:
(1)研究生导师、校内新申请人员:
方式一:智慧校园:https://yjsjyglxt.sdsmu.edu.cn/ULogin.aspx,账号:本人工号。如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按提示找回。
方式二:系统链接:https://yjsjyglxt.sdsmu.edu.cn/SigninSds.aspx,账号:本人工号或身份证号。如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按提示找回。
(2)校外新申请人员
登录网址:https://yjsjyglxt.sdsmu.edu.cn/TeacherLogin.aspx,请先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再登录系统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2.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教师基本信息,需上传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2)近3年作为负责人(首位)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立项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的目前可支配经费证明(校内人员提供学校财务系统截图)。(3)近3年获得的获奖成果及证明材料。(4)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证明材料;(5)首位获发明专利及证明材料;(6)第一主编出版专著、教材及证明材料。论文证明材料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正文页;专利证明材料为:授权证书;专著证明材料包括:专著封面、目录和版权页。涉密材料必须完成脱密处理后方可上传。
材料填报范围:(1)硕导遴选: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2日;(2)博导遴选:2021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2日。同时申报博导和硕导,先填报博导遴选模块,硕导遴选模块自动关联已填报的申请材料,按步骤选用即可。
(五)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10月23日前,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向学位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本人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
2.11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学校分配限额,拟定各学位点通过导师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提交研究生处。
3.11月30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申请者名单,由研究生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二、2027年招生资格审核
(一)审核范围
通过遴选的研究生导师,计划于2027年招收研究生的均须参加审核,审核通过者2027年方可招收研究生。
(二)审核标准
1.学术标准要求
按照《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山二医教字〔2026〕37号)等有关标准要求执行(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2027年招生资格:
(1)不能严格履行导师职责,不按期指导研究生或对研究生疏于指导和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
(2)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在2026年查重、盲审、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等环节中不通过者。
(3)所指导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2026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者。
(4)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应当暂停招生的情况。
(三)审核材料提交
本年度招生资格审核与导师遴选工作同步启动。导师在遴选模块录入申请材料时,拟同时申请2027年招生资格的,请务必勾选“是否参加本年度招生资格审核”选项。遴选通过后,系统自动将导师信息及材料提取至招生资格模块,无需重复提交。校外兼职人员申请2027年招生资格的,如有学校到账科研经费,须同时提交课题合同,经核实到账经费后可优先通过招生资格(紧密型协同发展共同体单位人员除外)。11月底前课题合同上传端口持续开放,支持随时提交。
(四)审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1.10月23日前,拟申请2027年招生的导师将申请材料提交其学位点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2.12月20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招生资格进行审核评议,结合学院年度招生计划,确定拟取得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3.12月30日前,研究生处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将《研究生导师遴选审核汇总表》《202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签字盖章版于2026年12月20日前交研究生处学位科,地点:浮烟山校区办公楼458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yxyxwb@sdsmu.edu.cn。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工作通过我校“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请导师妥善保存个人账号及密码。后续研究生各培养环节及导师管理等均通过系统完成。本次导师信息填报后,有关材料将自动转存,下一年度只需对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即可。
(二)本次研究生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根据学科水平和招生规模,择优遴选。原则上每位导师限申请1个专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导师。
(三)有学校到账科研经费的校外兼职导师优先安排招生。鼓励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积极参与学校“紧密型医教研协同发展共同体”建设,学校对共同体单位在导师选聘、招生计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四)请各学院将该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各招生学位点,各学位点务必通知到所有导师。各学院、学位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导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为导师做好服务。
(五)请各学院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在学院网站及时更新研究生导师简介,2027年月1月底前全部完成。
五、咨询方式
涉及学科专业选择、遴选条件、招生等业务问题,请向各学院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涉及系统登录等技术问题,请加入管理系统技术支持QQ群进行咨询。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QQ群):674943297、662184274。
研究生处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536-8462342。
李老师,电话:0536-8462340。
附件:
2.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导师端).pdf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