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等表扬工作的通知》,拟表扬一批优秀研究生导师、导学团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
1.推荐范围。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在岗研究生导师,包括学校聘任的行业产业等校外兼职导师。
2.推荐名额。根据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规模、导师数和培养质量等情况综合确定,推荐名额见附件1。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20名左右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我校限额推荐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14人,其中校内导师13人,行业产业导师1人。
3.推荐参考条件。推荐人选应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等表扬工作的通知》的推荐要求,详见附件2。
(二)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
1.推荐范围。推荐对象应为研究生导师组与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组成的导学团队,优先推荐成员结构稳定、育人成效显著的团队。
2.推荐名额。根据各学院研究生毕业生数、研究生导师数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情况综合确定,推荐名额见附件1。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5个左右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我校限额推荐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
3.推荐参考条件。推荐人选应符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师等表扬工作的通知》的推荐要求,详见附件2。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院推荐。所在学院对申请人参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组织民主择优推荐工作。推荐结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人选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3)、《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4)、《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5)、《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二)申报支撑材料(含目录),左侧胶装,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PDF电子版。
优秀研究生导师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近三年主讲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或相关证明,须加盖学院(单位)公章;近三年获得的教研、科研成果证明;近三年主持或完成的教研、科研项目证明等。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申报支撑材料主要包括:近三年团队科研业绩证明;近三年团队育人成果证明;特色案例证明等。注:近三年指2022年9月以来。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人员向一线导师倾斜。各学院对照推荐参考条件,认真组织民主择优推荐,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严格程序、严守标准,确保申报人(团队)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无符合要求人选可不推荐。
(二)各学院要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原则上,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学团队主导师不重复推荐。往年已获表扬的,不重复进行同级别表扬。往年已获得校级表扬的,可申报本次省级推荐。
(三)请各学院2025年8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处458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老师,电话:0536-8462342,邮箱:yjsxwb@sdsmu.edu.cn。
附件: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25年8月20日